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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通道被堵死?公摊面积归谁管?昭通李荣维律师:业主有权让侵权方“拆墙还原”,别让你的公摊面积“打水漂”!


“李律师,我花真金白银拍卖下来的商铺,本来设计是有扶梯直达的,现在却被楼下物业强行砌了一堵墙封死了!客人上不来,生意怎么做?这口气我咽不下!”

上周,在昭阳区我的办公室里,几位满脸焦急的商铺业主向我倾诉。他们通过合法拍卖取得了某大厦高层的所有权,却发现通往店铺的“咽喉要道”——预留的扶梯洞口,被楼下管理方擅自封堵。

这种“我的地盘被做主”的无奈,我在昭通的小区纠纷、商业楼宇管理中见过太多。很多物业或开发商有个错误的傲慢:“楼是我建的,我想在哪砌墙就在哪砌墙,你们业主管不着。”

大错特错!

今天,我就结合《民法典》第271条和一个真实的“扶梯洞口被封”案例,和大家聊聊:除了你家围墙里的东西,那些楼道、外墙、设备间到底归谁?谁给你的公共区域“动刀子”,你就有权让他“拆回去”!

🏠 01 拍卖得来的商铺,扶梯口竟被砌死?

案情发生在重庆某地(此类商业楼宇纠纷在昭通同样具有极高的警示意义)。

李某、蒋某、龙某等几位业主,通过正规拍卖程序,合力买下了某大厦名义层的第2、3、4层房屋。按照最初的设计图纸,这里预留了双向自动扶梯洞口,直通平街层(第1层),这是商铺客流的生命线。

然而,当他们准备装修开业时,震惊地发现:平街层预留的扶梯洞口,竟然被大厦的管理方(国地公司)砌上了一堵墙,彻底封死了!

业主们多次发函要求恢复原状,对方却冷冰冰地回绝:“这是我们管理的区域,我们有权处置。”

无奈之下,业主们将对方告上法庭。

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支持业主诉求!被告必须拆除墙体及相关设施,恢复扶梯洞口原状!

法院认为:那个被堵住的洞口位置,属于全体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根本不是管理方的“专有部分”。管理方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封堵,就是赤裸裸的侵权!

⚖️ 02 法律迷局:为什么你会踩坑?

很多业主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那地方又不在我家房产证面积里,我有权管吗?”或者觉得:“物业说是为了安全/管理,是不是就得听他们的?”

这就触及到了《民法典》第271条的核心逻辑——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位一体”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关键点解析:

  1. 权利复合性

    :你买房拿到的不仅仅是一个“盒子”(专有权),还自动附带了两个隐形权利: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如电梯、过道、外墙、设备间)和对整体管理的成员权(投票决定大事)。
  2. 专有权的主导性

    :只要你登记了专有部分(家里/店里),共有权和成员权就自动产生,不需要单独登记。那些公摊面积,法律上就是大家共有的,谁也抢不走。
  3. 共同管理权

    :对于共有部分怎么修、怎么用、能不能堵,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任何单位(包括物业、开发商)都无权单方面“替民做主”。

李律师视角: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我常运用“民事诉讼百战兵法”中的**“权属溯源与权利捆绑”战术。
很多侵权方(如物业或开发商)的防御逻辑是:“我有管理权,我为了安全/美观才封堵的。”这是一种典型的
偷换概念**。
我的破局思路非常直接且犀利:
第一,切断“管理权”向“所有权”的渗透。在法律上,管理权只是服务权,绝不包含处分权。只要对方无法拿出“业主大会决议”或“全体相关业主签字同意书”,他的任何改建行为在法律评价上就是无权处分,直接定性为侵权,无需再纠缠于“是否为了安全”这种主观理由。
第二,激活“专有权”对“共有权”的支配力。很多业主不敢维权,是因为觉得共有部分“人人有份,人人无权”。但在我代理的案件中,我会强调:专有权是主导,共有权是附随。只要你的专有部分(商铺/住宅)价值因共有部分被侵占而受损(如商铺客流断绝),你就拥有独立的诉权。不需要等到业委会成立,单个业主即可出击。
第三,锁定“恢复原状”的刚性诉求。在诉讼策略上,我不建议首选“赔偿损失”,因为损失难举证且金额低,对方容易“花钱买心安”继续侵权。我的兵法核心是**“必求恢复原状”**——墙必须拆,洞必须通。这种物理上的不可逆执行,才能从根本上打痛侵权方,迫使其回到谈判桌前尊重业主的权利。

🛠️ 03 破局之道:三步走战略

如果你发现小区的公共绿地被圈占、楼道被堵塞、外墙被乱打孔,千万别忍!李律师为大家梳理了一套**“捍卫共有权”的实操锦囊**:

第一步:查清图纸,固定“共有”证据

第二步:正式交涉,行使“成员权”

第三步:诉讼维权,主张“恢复原状”

💡 04 律师寄语

家,不仅仅是那一扇防盗门内的空间,更包含了我们共同生活的楼道、花园和设施。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法律送给每一位业主的“护身符”。 它告诉我们:你的权利不仅限于“一亩三分地”,那些看似无主的公共区域,其实每一寸都写着你的名字。

在昭通,无论是高档小区还是老旧院落,维护好共有部分,就是维护我们共同的居住品质和资产价值。面对侵占,不要沉默,因为法律站在每一位敢于维权的业主身后

作为深耕本土近二十年的律师,我愿做您社区正义的守护者。如果您正面临公共区域被侵占、物业违规操作等困扰,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守护共有家园,就是守护我们自己的美好生活。

🧭 作者介绍

李荣维律师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派驻昭通律师 | 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

🏆 诚信标杆 · 执业二十载
连续十多年获得国家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系统认证。坚持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 独家绝技 · 精准破局

🏛️ 本土深耕 · 深谙民情
民建昭通市委委员、监督委常务副主任、社会服务委员会主任。
曾任昭通日报社法治版编辑记者、昭通市政法委《长安昭通》法律顾问、昭通市委统战部法律下乡法律专家。深谙昭通本地法律生态与社会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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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微信:1357808413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8:30 -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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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案例均已脱敏处理,内容旨在普法,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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