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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李荣维律师:电信网络诈骗罪全方位解析与应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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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之一。202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8万起,累计抓获诈骗集团幕后“金主”、头目和骨干等542名,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拦截诈骗电话36亿次、短信33亿条,紧急止付涉诈资金超两千万元。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

然而,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有大量被卷入案件的人,并非诈骗团伙的“主谋”或“骨干”——他们可能是刚入职不久的员工,可能是被“兼职”广告诱惑的在校学生,可能是碍于情面帮朋友转了一笔账的普通人。当警察上门的那一刻,他们和家属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我们只是打工的,怎么就成诈骗犯了?”

李荣维律师分析:电信诈骗罪是当前我国打击最严厉的犯罪之一,一旦被定性为“诈骗”,涉案金额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当事人面临的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但法律是公正的——即使是最严厉的罪名,也有其明确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关键在于准确区分罪与非罪、主犯与从犯、重罪与轻罪的界限,而这正是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所在。

这份指引,正是为深陷电信诈骗罪阴云的家庭所写,系统梳理常见表现形式、定罪核心要件、取保候审、不起诉、罪轻辩护、无罪辩护等核心要点,帮助当事人及家属看清法律红线与生机所在。

第一节 常见表现形式:认清电诈套路与涉案方式

(一)典型电信诈骗模式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远程非接触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当前,电信诈骗已形成一条分工明确、层级森严的黑色产业链。常见的电诈模式包括:

(二)卷入电诈案件的常见方式

▶ 律师建议:无论哪种形式,单纯的客观行为绝不等于必然构成诈骗罪。如果您的家人因上述情形被拘留,请立即收集能证明其“不知情”的证据——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等,这些材料将在后续辩护中发挥关键作用。

第二节 定罪核心要件与金额认定

电信诈骗罪的核心罪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金额的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结合电信网络诈骗的司法实践,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金额认定是可以辩护的

李荣维律师分析:金额的认定直接决定量刑档次,是辩护的“生命线”。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诈骗金额并非“指控多少就是多少”,而是可以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进行扣减的。这其中大有文章。

1200万到48万的生死逆转

一位年轻的母亲曾找到李荣维律师,眼圈通红。她的儿子小李,刚满20岁,在一家所谓的“金融信息咨询公司”做客服。公司突然被查封,所有员工都被带走。警方告诉她,整个团伙诈骗了1200万,而小李作为其中一员,涉案金额也被算作1200万

听到这个数字,这位母亲当场瘫坐在地上。1200万是什么概念?那意味着儿子可能要在监狱里待上十几年。

李荣维律师立即会见了小李。经过详细沟通了解到,小李的工作非常简单:每天按照公司下发的话术本,给名单上的陌生人打电话,内容是邀请对方加入一个“投资交流群”。至于群里会发生什么,那个虚假的投资平台是怎么运作的,他一概不知。他的工资也只是一份固定的3500元底薪,没有一分钱提成

这正是典型的“前端引流”岗位。在这种组织严密的诈骗团伙中,分工极其明确——老板负责策划和分赃,技术组负责搭建和控制虚假平台,“老师”负责在群里指导操作,而像小李这样的客服,只是负责把“鱼”引到“池塘”边的“渔夫助手”

《刑法》规定,共同犯罪中,主犯要对全部犯罪事实负责,而从犯则“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不能因为团伙骗了1200万,就把这笔账全部算在一个底层客服头上。最终,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成功将小李的涉案金额从1200万降到了48万——因为小李只负责前端引流,他只对自己参与引流并实际进入诈骗环节的那部分金额负责。量刑从“十年以上”直接降到“三年至十年”,为后续争取缓刑创造了决定性条件

▶ 律师建议:当事人及家属在案发后,应第一时间梳理以下关键信息:当事人入职时间、岗位职责、薪资构成(是否包含提成)、是否接触核心“话术”、是否与被害人有实质沟通。这些信息直接决定了当事人是否应对全部金额负责,是量刑辩护的第一突破口。

第三节 公司员工涉案深度解析:为何“打工”也会被卷入

许多当事人本质上是在不知情的公司正常上班,公司从事诈骗活动,员工却一无所知。此种情形下,员工是否构成诈骗罪共犯,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争议之一。

案情回顾:小杨(化名),23岁,大学刚毕业,在某网络科技公司担任客服。公司主要业务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客户推销“股票投资课程”。2023年初,多名客户报案称“被诱导购买课程后亏损严重”,公安机关以“电信诈骗”立案,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层及部分员工刑事拘留。小杨作为客服人员,被认定为“参与诈骗活动的重要成员”

▶ 律师分析:此类案件,员工是否构成诈骗罪共犯,核心要看主观明知。司法机关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在小杨案中,李荣维律师通过会见了解到三个关键事实:第一,小杨的工作内容完全是“执行层面”——按公司提供的“话术单”接听电话、回复微信,没有修改或设计权限;第二,小杨一直认为公司在“合法经营”——有营业执照、有正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记录;第三,小杨的个人获利非常有限——仅领取固定工资,无任何提成

这些事实充分说明,小杨不具有“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的主观故意。最终,在第34天——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最后期限之前,小杨被成功取保候审

客服女员工被控共犯,不起诉脱身

李荣维律师曾代理过另一个类似案件:当事人是公司客服,工作内容是在网上发布广告、引导客户加微信。公司被定为诈骗团伙后,她也一并被起诉。但通过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流水和入职登记表,清楚还原出:她入职不到两个月,拿的是固定工资,从未接触过核心“话术”,也从未跟“客户”有过实质沟通。最终,检察机关对她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 律师建议:如果您的家人是因公司涉案被牵连,请立即保存以下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岗位职责文件、公司下发的“话术单”或工作指令、工资发放记录(证明是否仅为固定工资)、入职时间证明(入职时间越短越有利)、与领导或同事的聊天记录(能证明是否接触核心信息)。这些材料是区分“主犯”与“从犯”、甚至“罪”与“非罪”的关键。

第四节 电诈关联罪名边界:诈骗、帮信与掩隐如何区分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根据客观行为和主观明知的差异,实践中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隐罪)定罪处罚。这三个罪名刑期差距巨大,准确区分对于当事人至关重要

三个罪名核心区别

区别维度诈骗罪(共犯)帮信罪掩隐罪
行为性质事前通谋,共同实施诈骗事中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支付结算帮助事后处理赃款赃物
主观明知明确知道他人实施诈骗,有非法占有目的概括性明知对方利用网络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法定刑数额较大3年以下,数额巨大3-10年,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至无期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般情节3年以下,情节严重3-7年

▶ 律师分析:上表清晰显示,帮信罪是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定性——刑期最低。而诈骗罪,一旦涉案金额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法定刑即十年起跳。因此,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辩护的关键目标之一就是:阻止罪名向诈骗罪共犯“升格”。最高法明确:若仅有“钱不干净”等模糊认知,应以帮信罪论处;只有存在“事前通谋”或“明确知道是诈骗”,才构成诈骗共犯

跑分案中精准辩护,守住罪名底线

在一起“跑分”案件中,当事人赵某(化名)使用本人及亲属的多张银行卡为网络平台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涉案流水较高。侦查机关最初以帮信罪移送审查起诉,后变更为非法经营罪(最高刑十五年)。接受委托后,李荣维律师首先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论证赵某使用的主要是本人和亲属的卡,非大量收购租用他人银行卡,且赵某有正当职业,该行为仅为兼职,不具有“经营行为”特征,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通过精准的罪名辨析辩护,成功阻止了罪名向重罪“升格”,守住了罪轻辩护的底线

▶ 律师建议:在电信诈骗案件中,罪名定性直接影响量刑幅度。如果当事人确实未参与事前共谋、对诈骗活动不知情,应当争取认定为帮信罪而非诈骗罪共犯;如果当事人的帮助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之后,应当准确区分掩隐罪与帮信罪的边界,避免罪名不当升级。

第五节 取保候审实务:把握“黄金37天”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要在30天内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有7天时间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30天加7天,正是刑事辩护中常说的“黄金37天”。批捕前成功取保的比例远高于批捕后;一旦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取保候审的难度将大幅增加。

为什么这37天如此重要?

第一,取保候审的最佳窗口在批捕前。 一旦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将被继续羁押,取保候审的难度将大幅增加。实践中,批捕前成功取保的比例远高于批捕后第二,批捕决定具有“风向标”意义。 如果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说明司法机关认为案件证据较为充分、犯罪嫌疑人有较大社会危险性,这会对后续的审查起诉和审判产生重要影响第三,批捕前的证据尚未“固化”。 侦查阶段早期,证据体系尚未完全形成,辩护律师有机会通过提交有利证据、指出证据漏洞,影响侦查机关的侦查方向和检察机关的审查判断

争取取保候审应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 律师建议:家属应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梳理有利情节,在拘留后“黄金37天”内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及法律意见。具体而言:尽快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并固定有利证据;准备保证人身份信息或保证金;收集工作证明、在校证明、病历材料、无前科证明等;如可能,主动联系被害人协商退赔。一句话:37天之内,是辩护介入效果最好的时期;37天之后,辩护空间将大幅压缩

第六节 不起诉路径:终结案件、不留案底

不起诉决定意味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不留犯罪记录。电信诈骗案件常见不起诉路径包括:

法定不起诉——无犯罪事实,或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如公司员工确属正常履职且主观上完全不知情,依法应作法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下情形尤为常见:入职时间短、仅担任底层岗位、获利极少或无获利;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全额并获谅解;系初犯、偶犯、在校学生;从犯、胁从犯。

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后,仍无法证明行为人主观明知,或涉案金额、参与程度等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李荣维律师分析:在昭通经办的多起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中,不起诉辩护的核心要点可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厘清主观明知边界——依托聊天记录、流水凭证、笔录供述等材料,严谨论证当事人缺乏犯罪主观故意;第二,紧扣情节轻微要件——若涉案金额不高、违法所得极少、当事人主动投案坦白且全额退赃退赔,可依法向检察机关充分阐述从轻、减责的事实依据;第三,严谨区分罪名界限——电信诈骗关联罪名之间量刑标准差距明显,需辨析各罪构成要件差异,争取变更为轻罪定性;第四,严守程序合规底线——若侦查阶段存在讯问违规、取证瑕疵等问题,可依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四个小时空白的逆转

李荣维律师曾代理一起诈骗案件,当事人涉嫌诈骗数额不小,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时起刑点在十年以上。家属咨询过的几位律师给出的判断差不多:证据比较充分,主要应在量刑上争取

李荣维律师接手后,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把几十册案卷材料从头到尾翻了三遍。在第三遍审查中,他发现了关键问题:某次关键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时长与讯问笔录记载的时间严重不符——笔录记载讯问时间为4小时,但录像文件实际播放完仅3个多小时,中间存在一段空白

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的规定,李荣维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要求对该次讯问的全部笔录予以排除。检察机关经审查核实,确认时长问题属实,该份存疑笔录被排除在定案依据之外。关键证据一撤,指控体系出现断裂,当事人最终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 律师建议:争取不起诉需尽早启动辩护工作,全面收集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家属可以配合做好:收集证明当事人不明知的证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推动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配合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第七节 罪轻辩护策略:最大限度降低刑罚

若证据显示构成犯罪,罪轻辩护即成为核心策略。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重点可从以下方面切入:

▶ 律师建议:在量刑辩护中,律师应充分收集退赃收据、谅解书、工作证明、在校证明等材料,并在庭审中开展全面量刑辩护,争取最低刑期或适用缓刑。家属可以协助当事人全额退出违法所得,主动联系被害人协商赔偿并争取书面谅解,同时收集工作证明、在校证明、荣誉证书、无前科证明等品格证据。

第八节 无罪辩护核心要点:严守主观要件

▶ 律师分析:无罪辩护的核心靶心,在电信诈骗案中主要围绕主观明知展开。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如果能证明当事人“主观上不明知”,则无论客观行为如何,均不构罪。

“三步证明法”——证明“主观上不知情”的完整方法论

在司法实践中,“不知道”这三个字不是靠嘴巴说就能被采信的——检察机关和法院会通过一系列客观事实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应当明知”。司法机关通常会综合考量:工作内容的异常程度、收入水平的合理性、工作环境的隐蔽程度、行为持续时间与参与深度、个人认知能力等因素

李荣维律师从近二十年办案实战中总结出一套“三步证明法”,已帮助数十位当事人成功证明了“不知情”,获得了不起诉或从轻处理的结果

第一步:用聊天记录证明对方隐瞒了真实用途。 当事人与他人沟通时,对方到底是怎么说的?是说“我们在做正规的金融投资”,还是直接布置具有欺诈性质的“话术”?如果聊天记录能证明对方对公司业务的真实性质做了隐瞒或美化,那当事人的“明知”就存疑。

第二步:用工作细节证明参与程度极低。 当事人入职多久?岗位是什么?是否接触核心业务?是否知道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资金流向?入职不到两个月、拿固定工资、从未接触核心“话术”、从未与“客户”有过实质沟通——这些客观事实都能有力证明当事人“不知情”具有合理性

第三步:用获利情况和事后行为证明主观恶性低。 当事人是否只领取固定工资?有无异常高额提成?得知真相后,是主动报警还是试图隐瞒?这些事后行为也是司法机关判断主观心态的重要参考。

十年牢狱边缘的逆转

另一个让李荣维律师印象深刻的案子,当事人被控参与诈骗,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时起刑点在十年以上。李荣维律师接手后,逐页审查案卷材料,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逐一分析了在案证据中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同案犯供述中对这名当事人参与程度的描述含混不清、前后矛盾;相关的资金流水只能证明他与同案犯之间存在正常的日常经济往来,无法证明他参与了诈骗资金的分赃。最终,通过精密拆解证据链条,成功削弱了控方指控基础。

▶ 律师建议:在电信诈骗案件中,无罪辩护需要律师与当事人、家属的充分信任与配合。所有有利证据——聊天记录、工作指令、工资流水、入职证明等,都须在侦查阶段即妥善固定并适时提交。如当事人确属正常履职且主观不明知,应坚持不认罪态度,避免因错误认罪导致后续救济困难。

第九节 快问快答:五个最急迫的问题

Q1:家人被抓了,多久能出来?

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公安30天+检察院审查逮捕7天)。如果37天内未被批捕,必须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前述小杨案中,当事人正是在第34天成功取保候审——37天之内,是辩护介入效果最好的时期;37天之后,辩护空间将大幅压缩

Q2:电信诈骗能判多少年?

根据诈骗金额:3000元至10万元为“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3万元至50万元为“数额巨大”,处3-10年有期徒刑;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但请注意——金额是可以辩护的,不是指控多少就是多少。

Q3:公司涉嫌诈骗,普通员工会被判刑吗?

不一定。如果能证明员工确实不知道公司的真实业务性质,且其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客观情况能支持这一主张,依法不构成诈骗罪共犯。关键在于是否具有“主观明知”

Q4: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合适?

越早越好。 刑事拘留后,家属应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固定有利证据,并在“黄金37天”内提交取保候审申请。错过这一时机,后续维权难度将大幅增加。

Q5:退钱给受害人,能减轻处罚吗?

可以。 全额退出违法所得、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是诈骗案件中最有力的从轻情节之一,也是争取不起诉或适用缓刑的重要依据。

30秒核心要点速览

如果时间紧迫,以下五点足以把握全局:

  1. 诈骗罪金额是辩护的“生命线”:不是指控多少就是多少。底层员工通常只对自己参与的部分负责,而非全案金额。

  2. “主观明知”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核心:司法机关综合考量工作内容、收入水平、公司运营模式等因素判断。正常履职、确实不知情的,依法不构罪。

  3. 罪名边界决定刑期跨度:同样是“帮忙转账”,诈骗罪共犯可判十年以上,帮信罪最高三年,掩隐罪最高七年,罪名定性必须精准辩护。

  4. “黄金37天”决定案件走向:拘留后37天内是取保候审、不批捕的最佳窗口期,越早委托律师介入,辩护空间越大。

  5. 不起诉=不留案底: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终结案件的三条路径,审查起诉阶段是争取不起诉的关键节点。

最后,每一位深处困境的当事人和家属都应看到:电信诈骗罪固然严厉,但法律绝不惩罚无辜者。 在这条黑色产业链上,有人是幕后策划的“金主”,有人是冲锋陷阵的“骨干”,也有人只是一个按部就班上班、按月领工资的普通人。法律对不同层级的人,评价完全不同——底层打工者,就应该得到底层打工者的处理结果。无论刚刚收到拘留通知书,还是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都请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以专业力量守护当事人和家属的正当权益。法律有刻度,更有温度,每一位当事人都不应独自走过这段至暗时刻。

律师介绍

李荣维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常驻云南昭通。执业近二十年来,每年均通过国家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系统认证。

李荣维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立足云南及川滇黔周边大量实战案例,独创“刑事案件三维九法二十七式”辩护体系。该体系以证据解构、罪名辨析、程序合规为三大核心维度,对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电子数据等各类材料进行细致入微的研判,着力发现事实疑点与证据之间的矛盾之处,从源头上削弱控方的指控基础,为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筑牢坚实根基。在诈骗罪、帮信罪、掩隐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已帮助多名当事人成功争取到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等理想结果

李荣维律师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现任民建昭通市委委员、监督委常务副主任、社会服务委员会主任;曾任昭通市纪委监察委首届特约监察员、昭通市委政法委《长安昭通》法律顾问、昭通市委统战部“法律下乡”法律专家。拥有法律与新闻双重专业背景,曾任《昭通日报》法治版编辑、记者,昭通新闻网创始人。同行评价其辩护风格用得最多的词是“精准”和“致命”——总能绕过纷繁复杂的事实枝蔓,直击案件的要害

执业理念:“法律有刻度,更有温度”——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精细化辩护、全流程介入,以专业力量守护当事人的自由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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